索引号: | 01500133/2023-03-0487 | 主题分类: | 新能源发电 |
发文机关: | 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3-12-12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2023】487号 | 生效日期: | 2024-11-25 |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发电、抽水蓄能及电网建设用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新能源发电、抽水蓄能及电网建设用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青自然资【2023】487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支持我省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切实做好光伏、光热、风力发电及抽水蓄能和电网建设项目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保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等文件要求,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青海省能源局3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新能源发电、抽水蓄能及电网建设用地的若干措施》,经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支持新能源发电、抽水蓄能及 电网建设用地的若干措施.docx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青海省能源局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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