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厅介绍
2018年机构改革中,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体制进行历史性的改革,作出组建自然资源部的重大决策。根据这一体制架构,同年印发《青海省机构改革方案》,在原省国土资源厅及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基础上,整合省发展改革委的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省水利厅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省农牧厅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省林业厅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组建了省自然资源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新成立的省自然资源厅承担着“两个统一行使”的职责,即: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工作定位是: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
在组织架构方面,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形成“内设+派出+直属+管理”的架构体系。内设23个机构,包含办公室、综合处、政策法规处等;设有1个派出机构盐湖管理局;下辖9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省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省地质调查局、省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中心、省自然资源工会、青海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挂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牌子)、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省自然资源博物馆、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省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管理4个事业局,分别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正厅级)、省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局(副厅级)、省核工业地质局(正县级)、省环境地质勘查局(正县级),各机构协同推进全省自然资源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办公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77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电话0971—615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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