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119号提案答复的函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119号提案答复的函
青自然资函〔2019〕226号
石建平、杨启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大水利工程设置专门砂石料生产基地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历来都比较重视全省砂石资源开发管理问题,要求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不仅要切实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对砂石原料的需求,还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做好砂石资源开发管理工作。近几年,针对各地砂石资源供需失衡的实际情况,我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规范砂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文件。尤其今年,我厅又与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省重点建设项目砂石保障供应协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通知》(青自然资〔2019〕57号),建立省重点建设项目砂石保障供应协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联席会议负责全面推进省重点建设项目砂石料保障供应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研究解决砂石料保障供应方面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水利工程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我厅积极支持省内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鼓励水利建设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与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尤其在项目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就对砂石采矿权的选址和砂石料的质量要求、规模需求等因素进行充分对接,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另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2017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12号)明确要求:以市场化出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我们鼓励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积极参与砂石资源采矿权出让,依法取得采矿权后按要求自行建设砂石料生产基地。
下一步,我厅还将继续指导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做好省内重点建设项目砂石保障供应和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帮助。
附件:1.《关于建立省重点建设项目砂石保障供应协调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通知》(青自然资〔2019〕57号)
2019年8月1日
(联系人:赵重英,联系电话:0971-625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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