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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8-08-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6号建议答复的函

青国土资函〔2018〕338号

杨忠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青海藏文化馆等民营博物馆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政策的建议”收悉。现就其中“土地使用税”事宜答复如下:

      根据2006年12月3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内容规定,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且土地使用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最后,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联系人:赵学志    联系电话:0971-6107626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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