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2-04-0291 | 主题分类: | 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3-10-31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函〔2023〕291号 | 生效日期: | 2023-10-31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有关情况整改报告的函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有关情况整改报告的函
青自然资函〔2023〕291号
省财政厅:
为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运行“双监控”常态化机制,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青海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青财绩字〔2020〕1212号),我厅组织厅属各单位对2023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了监控工作,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我厅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绩效监控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明确绩效监控范围,将年度预算安排项目,年中追加项目全部纳入绩效运行监控范围,进一步压实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运行主体责任;二是优化监控方式,规范绩效监控管理,对各单位填报的绩效监控报
表格式规范性填报内容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认真分析指标发生偏离的原因,及时采取措施纠偏止损,提高监控工作质量和实效。
(二)针对“部分项目绩效未释放和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组织相关单位逐项梳理分析分类施策,项目实施缓慢的原因,对于执行率为零绩效未释放的项目进行评估,年内预计无法实现的绩效目标的按要求调整绩效预算,同时调整绩效目标,对于继续实施的项目加大督导调度力度,定期召开调度会,下发提示函等形式,加快预算执行。
(三)针对“针对绩效目标管理不科学”的问题。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财务与业务部门沟通衔接,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指导绩效监目标的量化和细化,合理可行的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厅将以此次绩效监控工作为契机,结合绩效监控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一)科学编制绩效目标,以指标质量促评价水平。各承担实施项目单位加强调研分析,优化绩效目标,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控因素对预算执行的影响。同时,及时跟踪评估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有效推进项目按期完成。年初预算编制年度绩效目标时,要结合绩效监控提出的问题,科学合理设置各类指标。理清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并突出核心指标。减少由于绩效指标定义不清、目标值不确定带来的评价结果偏差。
(二)加强组织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牢固树立,改进项目资金监管方式,通过自查、复查、省级再评价的方式,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传导压实预算绩效主体责任。
(三)加强督促检查,狠抓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把监督与评价贯穿于绩效目标实现的全过程,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机结合。认真对照方案的整改目标,采取有效改进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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