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2-04-0190 | 主题分类: | 答复的函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3-08-08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函〔2023〕190号 | 生效日期: | 2023-08-08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6027号建议答复的函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6027号建议答复的函
青自然资函〔2023〕190号
李国梅代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玉树州历史遗留矿点修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2019年以来,我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全面推进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尤其对玉树州曲麻莱县砂金过采区开展了大面积生态修复,改善三江源生态环境,助力“中华水塔”生态保护,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核查工作,核查结果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玉树州共有历史遗留矿山图斑312个,主要分布在称多县(106个)、玉树市(77个)、治多县(63个)等地区,图斑总面积2192公顷,其中119个图斑已自然恢复,4个图斑已转用为城镇用地,其余190个图斑需工程治理。
2020年以来,针对玉树州未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我厅下达资金8037万元,全力支持玉树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优先对生态破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168个图斑进行了全面治理,完成治理面积1074公顷,实现了改善三江源生态环境、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治理目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22个未治理的图斑,我厅已督促州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并按照《青海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逐级申请纳入青海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库。下一步,我厅将多方筹集资金,支持玉树州实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清零”。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3年8月8日
(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0971-6258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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