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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133/2022-03-0292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发文机关: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23-08-03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2023〕292号 生效日期: 2023-08-03

关于开展厅系统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交叉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开展厅系统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交叉检查的通知

青自然资〔2023〕292号

厅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扎实推进厅系统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按照督导检查工作要求,厅安委会决定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厅系统各事业单位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8月7日至18日。

二、检查方式

由厅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各事业局、省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省地质调查局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人员,采取相互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分组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与省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局交叉互检,省核工业地质局与省环境地质勘查局交叉互检,省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与省地质调查局交叉互检。

三、检查内容

对照《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重点检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单位及所属院(队)、企业安排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十个一”责任清单落实等情况。检查期间,对各事业局与省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所属院(队)检查数量不低于院(队)总数的70%,企业的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对所属院(队)承担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将此次督导检查作为推进专项行动的一个重要环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实施。

(二)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对标督导检查内容和专项行动重点任务,细化检查清单,深入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潜在的风险隐患,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加强沟通协调,提前做好准备。各单位要提前分类梳理汇总相关台账资料,并按照分组提前确定检查内容及时间,相关情况及时反馈厅安委办,厅安委办将结合实际参加检查。检查期间的车辆保障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四)严守检查纪律,明确检查重点。督导检查期间要严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主要目的,杜绝形式主义,求真务实,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交叉检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检查单位要根据交叉检查情况认真填写督导检查表(附件),并围绕督导检查内容及发现的问题短板等内容形成总结性材料,于8月22日(星期二)前与检查表一并报厅安委办。

附件: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督导检查表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安委会(代)    
2023年8月3日     

(联系人:张鹏   电话:610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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