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2-02-0099 | 主题分类: | 一张图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2-12-06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办【2022】99号 | 生效日期: | 2022-12-06 |
关于青海省自然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矿业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切换运行的通知
关于青海省自然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矿业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切换运行的通知
青自然资办【2022】99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调局,海西州盐湖管理局,省自然资源行政服务窗口,各地勘单位、矿山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改革,省自然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矿业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现已具备切换运行条件,将于2022年12月9日正式切换至“青海省矿业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矿业权系统”),为进一步做好系统切换运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切换时间
“新矿业权系统”自2022年12月6日18时至2022年12月8日18时进行切换,期间暂停受理矿业权审批业务。切换后省级矿业权行政审批采用“新矿业权系统”,原“青海省自然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审批系统停止使用。
各市(州)分批次接入“新矿业权系统”,以市(州)为单位具备接入条件的,向省自然资源厅提交书面申请进行“新矿业权系统”切换接入。
二、矿业权人网上申报方式
矿业权人可登陆“青海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j.qinghai.gov.cn/)在线申报办理矿权登记有关行政许可事项。选择省自然资源厅“服务事项”列表,查看各矿业权项目登记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并按照审批事项上传相应审批资料进行网上申报和查询审批结果。
矿业权人在申报完成后,原则上无需同步提交相关纸质资料。待审批结束后,将完整版纸质资料(含补正件)提交至青海省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行政服务窗口。网上审批成功后,首次取得电子版“采矿权许可证”、“探矿权许可证”(以下简称“电子版许可证”)的矿业权人,需到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签订矿业权管理合同。取得“电子版许可证”需“纸质版许可证”的矿业权人,需提交《矿业权许可证(纸质版)申请书》,并前往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打印纸质版许可证。“电子版许可证”自行打印、复印无效。
三、矿业权登记管理系统用户登录方式
省、市(州)、县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可利用电子政务外网登陆青海省自然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http://59.220.209.133:8088/onemap/#/login),通过使用本单位登录账号和密码,进入“新矿业权系统”分配人员操作权限和办理审批业务。
四、矿业权占用费、出让收益
“新矿业权系统”切换后,矿业权占用费、出让收益等非税信息由“新矿业权系统”生成费源编号后推送至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由税务部门向矿业权人发出征缴通知。出让收益需分期缴纳的,矿业权人在网上申报时同步提交分期缴纳出让收益的申请书。为保证推送信息准确性,纸质版费源信息表按原推送方式同步推送,待后期全省电子费源信息推送测试稳定后,商榷取消纸质版费源信息表推送工作。
五、注意事项
1、矿业权人在申报时须按要求上传所需的电子材料(PDF格式)及报盘文件(xml格式)。
2、未接入“新矿业权系统”的市(州)、县按原审批方式流程进行矿业权项目登记审批。省级登记管理(含部级登记省级出具审查意见)的矿业权,矿业权人在取得市(州)意见后,按本通知第二条“矿业权人网上申报方式”向省级审批部门进行网上申报。
联系方式
矿业权管理处:0971-6114418
信 息 中 心 :0971-6130361
系统技术支持:133******9862 衡新未
155******6092 王成雄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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