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4-01-0134 | 主题分类: | 建设用地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发文字号: | 青政土函〔2024〕134号 | 生效日期: | 2024-09-23 |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中车德令哈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中车德令哈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4〕134号
海西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中车德令哈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30万千瓦风电项目)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西政〔2024〕23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州茫崖市冷湖镇的4.3582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作为中车德令哈100万千瓦源网荷储项目(3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州要督导茫崖市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茫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批准文件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三、具体事宜由茫崖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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