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4-10-0053 | 主题分类: | 项目用地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4-09-18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办函【2024】53号 | 生效日期: | 2024-09-18 |
发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用地标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用地标准的通知
青自然资办函【2024】53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大力提升用地审批效率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持续做好土地要素保障服务,现将有关项目建设用地标准依据明确如下,请严格执行。
一、新能源项目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TD/T 1075-2023)《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风电场)》(建标〔2011〕209号)。
二、工业类项目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资发〔2023〕72号)《石油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6〕14号)《煤炭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233号)(建标〔2011〕145号)《有色金属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1995〕345号)。
三、交通类项目
《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232号)《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57号)《河港通用码头建设标准》(建标〔1992〕836号)。
四、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类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74号)《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128号)《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214号)《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6号)《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2021〕36号)《中医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97号)。
五、仓储类项目
《石油储备库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9〕78号)《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建标〔2016〕38号)。
六、特殊用地项目
《监狱建设标准》(建标〔2010〕144号)《拘留所建设标准》(建标〔2008〕50号)《看守所建设标准》(建标〔2013〕126号)《强制戒毒所建设标准》(建标〔2014〕184号)。
七、公用设施类项目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给水与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7号)。
八、电力工程类项目
《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火电厂、核电厂、变电站和换流站)》(建标〔2010〕78号)。
九、国家和地方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的建设项目
有法定审批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国家和省级案例库内同类型项目比较或专章论证等进行分析比较,对规模、功能分区等是否体现了项目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特征;是否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或者科学、合理提高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是否采取了先进的项目工艺流程、施工工艺和技术;对存在远期预留用地的项目,是否可以分期报批,避免低效、闲置;是否采取措施少占或不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是否为降低建设成本而粗放用地;是否设置了不必要的功能分区;是否存在“搭车用地”等方面审核,不存在以上情况,可不再进行节地评价;无法作出判断的,项目单位应编制节地评价报告,有法定审批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出具评审论证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32号)等法律法规,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能源局编制了《青海省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变电站和换流站)》,现予发布,自即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青海省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变电站和换流站).doc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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