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1-02-0119 | 主题分类: | 假期安全防范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1-09-18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办〔2021〕119号 | 生效日期: | 2021-09-18 |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青自然资办〔2021〕119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和省政府关于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维护两节期间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节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继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作为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担负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神圣使命。各级要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统筹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切实把安全作为发展的前提、基础和保障。要层层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责任,加强隐患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持以防为主,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从根本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灾害多发势头,坚决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
二、认清当前安全形势,抓紧整改风险隐患
中秋国庆是阖家团圆举国欢庆的重要日子,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平安过节的期待更高、对事故的容忍度更低,给安全防范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事业单位要继续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深刻汲取“8·14”柴达尔煤矿事故惨痛教训,要结合前阶段厅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和督办的问题,要逐条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狠抓任务落实。要实行项目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做到整改完成一个、验收通过一个、对账销号一个。对近期能够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到位;对受客观条件制约,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做到不查清问题不放过、不落实责任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要紧密结合中秋国庆特点,精准研判、深入排查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风险,找出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落实力量重点监管、重点防控,把责任措施切实压实压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充分运用技术手段,紧盯煤矿、非煤矿山,特别是关闭矿、停产矿等,严防无证和越界勘查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从落实“三个必须”角度,严格规划、审批、监督和执法,切实加强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积极履职尽责,做到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稳定。
进一步加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节假日期间用车、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控,严防极端天气违规施工,教育提醒干部职工提高防范意识,注意外出交通和人身安全,不过度聚集,坚决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属地防疫要求,抓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及时有力应对突发事件
针对秋冬季节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各单位要密切跟踪汛情、雨情和水情变化,紧盯重点时段、重点流域、重点部位,针对塌方、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地质勘查、测绘等应急保障准备,科学部署力量,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灾害能够及时反应,有效应对。要抓紧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严格执行应急处置制度,确保装备、物资、通信等应急保障有力有效,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有序开展应对处置。各单位防灾减灾工作丝毫不能放松,如遇险情要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响应措施。安全防范工作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各个单位、各个业务和各个环节,各单位各部门要自觉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织密织牢安全防范网,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中秋国庆假期。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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