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
厅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
中秋、国庆“两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前期开展的“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成果,结合厅党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深入查纠整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的工作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化学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厅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精神。
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理解,切实统一思想,用实际行动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同时,在“两节”期间采取多样形式,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确保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熟知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营造廉洁、祥和、喜庆、文明的节日氛围。
二、严格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厅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做好关键节点的廉洁风险防控。要及时通过短信提醒、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厅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真抓严管,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扎实做好责任范围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不出事 。
三、严守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
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持续加压用力,坚决纠正“四风”,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四、强化执纪监督,形成有力震慑
各级纪检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聚焦违反“八严禁”等“节日病”,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一是健全督查通报机制。各级纪检部门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针对各类“节日病”持续开展明察暗访。要畅通举报渠道,用好各级问题举报平台,在办公区域显眼位置设立举报箱,在群众聚集区张贴举报流程,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电子公务平台,再次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探索建立上下贯通的举报平台,广泛收集、认真受理相关问题线索。
二是强化执纪问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对“两节”期间顶风违纪行为,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违反“四风”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结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深挖细查节日期间深化作风建设纠正“四风”问题工作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情况。
中秋、国庆假期结束后,请各单位基层党组织于10月8日下午15点前,将本单位紧盯中秋、国庆期间查究“四风”问题工作简要情况报送至厅直属机关纪委A06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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