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法监察总队等基层党组织改选结果的批复
关于执法监察总队等基层党组织改选结果的批复
青自然资直机党〔2020〕2号
执法监察总队党总支、省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中心党支部、所有者权益处党支部、执法局党支部:
你们报来关于基层党组织改选结果的请示收到,经厅直属机关党委会研究,同意:
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党总支由李新青同志任书记,康进军同志任副书记,李志敏同志任组织委员,肖宁同志任宣传委员,李来章同志任纪检委员。
省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中心党支部由闫华同志任书记,谢吉才同志任副书记,马占宏同志任纪检委员,纳洪同志任宣传委员、杨正同志任组织委员。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党支部由申永昌同志任副书记兼纪委委员。
执法局党支部由唐千里同志任书记,陈玉恩同志任副书记兼纪检委员,赵学志同志任组织委员,祁蓉蓉同志任宣传委员。
此复。
中共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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