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2024年度青海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2024年度青海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
青自然资办函〔2024〕76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人力开发中心关于深入开展2024年度全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自然资人资发〔2024〕20号)、《青海省总工会 中共青海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青海省第二十届职工职业技能(能力)大赛的通知》(青总发〔2024〕21号),为进一步提高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领域队伍技术水平,高质量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青海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结合开展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调查、林草湿荒普查、水资源基础调查、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综合考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从业人员掌握相关专业领域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以及技能操作水平等综合能力。具体要求以竞赛委员会(见附件1)印发的技术纲要等技术文体为准。
二、参赛对象
(一)团体
团体赛参赛对象为承担省、市、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的企事业单位。
(二)个人
个人赛参赛对象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从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的个人。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竞赛可由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承担省、市、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每个参赛队伍推荐参赛选手4-6名。已获得全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先进个人的人员不再参赛。
三、竞赛形式
竞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60%;各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市州县组成的参赛队伍仅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并按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高低计算排名。
调查监测作业单位个人成绩按照理论知识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占比计算总成绩;团体成绩选个人成绩前3名平均成绩计算,并增加安全保密管理10分,满分110分;排名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技能操作比赛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四、竞赛实施和安排
(一)竞赛时间
1.报名时间:参赛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word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报名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2、3)发送至电子邮箱:zrzytdcjcc@163.com。
2.竞赛时间:2024年11月25日。
(二)竞赛地点
具体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监考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时,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6名监考员进行监考,每个竞赛活动设2名监督员。
五、奖项设置
(一)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个人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调查监测作业单位
1.个人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团体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三)优秀组织奖
设置优秀组织奖2名,用于奖励竞赛活动推进有力、组织周密的单位。
(四)推荐全国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对于调查监测作业单位获得个人赛、团体赛一等奖的选手和单位,推荐评选为全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五)推荐全省“技术状元”和“技术能手”
对于个人赛获奖选手,按程序向省总工会推荐“技术状元”和“技术能手”称号,成绩突出并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单位推荐评选省级“五一劳动奖章”、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省“五一劳动奖状”等。
六、有关要求
各参赛单位要将公平公正作为办赛、参赛的“生命线”,通过考试考核等多种形式选拔推荐优秀人才参加省级竞赛,并建立健全竞赛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做好竞赛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做到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竞赛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与省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调查监测处
马燕萍,0971-6254217,155******3029
2.青海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朱晓颖,0971-8205917,183******4087
3.青海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马进全,135******5118
附件:1.2024年度青海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委员会.docx
2.2024年度青海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报名表.docx
3.2024年度青海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人员汇总表.doc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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