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土地储备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省土地储备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青自然资办〔2020〕54号
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黄南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监测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储备业务,强化土地储备资产管理和风险防控意识,切实提高土地储备队伍综合素质和土地储备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我省土地储备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厅党组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拟举办土地储备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厅二楼视频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1名,设立土地储备机构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1名,土地储备机构业务骨干1名(见名额分配表)。
三、培训内容
土地储备管理政策、项目预算管理、专项债券管理等有关政策;改版升级后的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操作;土地储备年度计划编制、新形势下土地储备转型发展;交流土地储备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存在的困难等。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培训专程邀请了部相关领域专家在线授课,安排了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土地储备工作典型经验交流,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黄南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介绍各地土地储备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珍惜培训交流机会,尽快将通知转发至县并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1)组织本辖区人员参加培训,统一将汇总后的报名回执及交流材料电子版于6月19日前发送至306917573@qq.com,交流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二)遵章守纪。此次培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食宿自理。
联系人:赵国廷 联系电话:0971-6139985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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