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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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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代理事项公开项目表

发布时间:2014-05-08 17:49:11 浏览次数: 【字体:

单位名称: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单位性质:行政

事项编码

63000000GT-DL-0002

事项分类

代理事项

事项名称

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审批

行使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0条第1款第一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办理主体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法定)

申办主体

行政 

项目类型

上报件

项目子项

受理条件

见依据

申办材料

见附件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2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2.征地管理费:《征地管理费暂行办法》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受用地单位委托,采用包干方式统一负责、组织、办理各类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有关事宜,由用地单位在征地费总额的基础上交一定比例支付的管理费用。

   3.耕地开垦费:《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办事流程(注意:总的环节时限之和必须等于承诺时限)

登记岗

参与角色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受理岗

参与角色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审核岗

 

参与角色

耕保处、规划处、地籍处、利用处、执法局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核准岗

参与角色

 

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签发岗

参与角色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申办流程

申请—登记-受理-审核-核准-签发—上报

办理部门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

办理地点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971-6130390

事项运行流程图

见附件

服务指南

见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官方网站

服务表格

是否发证件

监督电话

0971-

备注

 

一、申办材料列表

 

序号

申办材料名称

1

市(州)级、县(市)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

市(州)级、县(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3

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三方案”

4

建设拟征收(使用)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5

县(市)级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

6

拟征地补偿协议

7

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8

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9

拟占用土地的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1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凭证

12

被征地农牧民社会养老保险金缴纳凭证

13

征地管理费缴纳凭证

14

其他材料

15

耕地开垦费缴纳凭证

 

二、外部流程图

三 、岗位说明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职能

办理人员

办理期限

承诺

期限

是否风险点

风险点描述

风险点防控措施

1

登记岗

接收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申请材料

 

2个

工作日

 

 

 

 

2

 

受理岗

审查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及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做出受理决定。

 

 

5个

工作日

 

 

①用地报批材料审查故意为难

②报件拖延不报

①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思想道德防范意识

②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外部监督

 

3

审核岗

审查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提出审查意见。

 

 

 

 

15个

工作日

 

 

      是

①规避土地征收(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对违法违规征地行为认可。②审核农转征用方案未按规定进行或审核不严。

①严格执行土地征收(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制度,规范业务流程。②严格执行用地业务会审制度,加大集体监督的力度。③严格执行用地报批审批手续,规范业务流程。

 

4

核准岗

对审查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复核,对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复核,提出是否准予上报的意见。

 

 

2个

工作日

     

 

 

 

 

 

 

 

 

5

签发岗

决定是否准予上报

 

1个

工作日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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