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执法案卷质量评查验收 提升自然资源系统执法水平
开展执法案卷质量评查验收 提升自然资源系统执法水平
——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总队部署2020年全省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验收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部执法局《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厅制定了《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根据评查工作安排,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7月6日,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20年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验收工作,安排5个工作组,即日对全省开展验收工作。会议由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李新青主持。
会议通报了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青海省2018-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青海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报告(2018-2019)》的主要内容,针对报告中涉及自然资源系统执法案卷评查结果,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在验收工作中强化落实。
会议强调,开展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的验收,旨在推进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通过督促指导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评查活动,发现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分析、及时整改,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办案质量。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案卷质量评查验收工作,坚决贯彻落实《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及《青海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将案卷评查验收工作作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具体措施,严密组织开展。二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执法查处案卷质量评查标准》,边评查验收,边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通过开展评查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其检查评价、强化监督、纠错完善、提醒警示的功能,切实提高自然资源系统优秀执法案卷比例,杜绝出现不合格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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