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繁体版
手机版
微信
微信
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 1
  • 2
  • 3
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建言献策回应>详细内容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04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8-08-2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046号提案答复的函

青国土资函〔2018〕314号

民革青海省委:

提出的“关于支持大通煤矿沉陷区综合整治项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改善大通煤矿地质环境,消除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我厅积极申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对矿区进行治理。2012年—2015年,中央财政共下达2.1789亿元资金,实施大通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现已基本完成。期间主要实施了土地平整、弃渣废弃矿井处置、灌溉蓄水池浇筑、输水管线布设、道路修筑、田间灌溉系统等分项工程,消除和减轻了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增加了耕地和建设用地面积。

大通煤矿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今年7月,省能源局组织编制了《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我厅将按照职责和分工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感谢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张正兴    联系电话:0971—6156690

 

 

 

2018年8月2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