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围绕自然资源部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全局进行谋划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现将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和认识,全面推动法治建设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厅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统领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厅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通过党组会议、厅务会议等形式,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等重点法治建设工作。厅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落实,全面提升法治理念和专业能力。
(二)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全面加强制度执行。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厅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提出“用最严格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钱管物”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全面加强建章立制和制度执行,以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提高政策质量为目标,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度基础。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落实、认真梳理、查漏补缺,集中力量着手推动管理制度“立改废”。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规1部,报请废止政府规章1部,累计废止规范性文件共163份,修改完善管理制度52份,形成了《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建章立制成果汇编》,共5本约150项制度。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定程序,完善征求意见、广泛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严格遵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规定和“三统一”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公布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1份。
(三)提升自然资源服务保障能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修改完善厅党组工作规则和厅工作规则,本年度已召开厅党组会18次、厅务会议10次,及时组织召开矿业权审批会审会、建设用地审批会审会、专题研究会议等,落实科学民主决策要求。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标准化建设。联合6厅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土地要素保障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建立了项目选址选线、项目用地会商、土地要素保障服务专班、预检查对接等四项机制,助推审批提质增效。有力保障了铁路、公路、光伏等一批重点项目用地。将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纳入主题教育重点内容来推动落实,为打好“问题小区”清零攻坚战,厅党组多次开会研究,并派员深入各市县实地督导。截至目前,本年度全省共化解79个小区5.28万户(套)。
(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和监管,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合法性审核,强化法律顾问保障。加强执法队伍和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严查土地违法,坚守耕地红线。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平安区、尖扎县排查非住宅类存量房屋167宗,面积755.26亩(耕地437.6亩),发现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2个,均已查处到位。部署开展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发现土地违法案件932件,立案查处411件,结案46件,收缴罚没款8282.9万元,不予立案521件,办结187件;矿产违法案件10个,立案查处2个,不予立案8个。配合做好黄河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稳妥推进存量违法占地问题整改。开展矿山执法,规范矿产秩序。全力规范全省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启动露天矿山执法检查,已全面完成了406个露天矿山全覆盖检查。完成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收官工作,排查金矿矿山31个,发现废弃矿硐86个,全部采取措施进行封堵,查处违法采金问题3起。会同生态、林草部门,对全省煤矿矿山开展拉网式检查,检查煤矿矿山16个、煤炭盗采易发区4个,发现违规线索4条,进一步强化了属地部门煤矿矿山的监管责任。
(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巩固的同时,突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内容和平台,深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法宣在线平台,本年度组织答题23次。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在厅系统相关工作中整理征集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创建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形成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以案释法”的影响力。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积极配合推进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程,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协助或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主要问题:一是随着《矿产资源法》《不动产登记法》等自然资源管理上位法紧密修改出台,我省自然资源领域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处于全面修改、深度清理的阶段,工作量大、任务重,构建统一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还需持续用力。在上位法调整完善期间,一些政策措施的衔接还需明确相关要求。二是基层法治建设还比较薄弱,基层工作人员变动大,人员不足,推动系统法治建设向纵深延伸拓展难度较大,依法行政能力与国家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执法监管仍有一定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省法治建设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厅党组重要工作开展实施。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上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在全体工作人员中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干事创业、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依法治理能力建设,如期实现法治建设目标。一是构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及时报请修改自然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及时制定指导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提高政策措施质量。二是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制度,重点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事项。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加强合法性审核,加强法律顾问作用。规范执法主体和行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秩序。三是培育高效的法治实施机制,以“两个统一行使”为基础,全面履行自然资源所有者和管理者职责,切实推动职能转变,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土地审批制度改革、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效率提升等重点事项,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自然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强自然资源市场建设。四是健全良好的法治保障机制,完善宪法法律学习制度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遵法守法制度,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健全常态化的法治培训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多元、快速化解机制,为自然资源管理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