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繁体版
手机版
微信
微信
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政府信息公开

  • 1
  • 2
  • 3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按主题分类>土地>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高级搜索
索引号: 01500133/2024-000-00025 主题分类: 建设用地
发文机关: 青海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05
发文字号: 青政土函〔2023〕153号 生效日期: 2023-12-05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都兰天源矿业有限公司加羊多金属矿采矿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来源:用途管制 发布时间:2024-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都兰天源矿业有限公司加羊多金属矿采矿建设项目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3153

海西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都兰天源矿业有限公司加羊多金属矿采矿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西政〔2023〕31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州都兰县热水乡的1.7310公顷国有农用地和0.1158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共计1.846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作为都兰天源矿业有限公司加羊多金属矿采矿建设项目用地。

二、你州要督促都兰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已缴纳至专户,按照《青海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你州要督导都兰县人民政府落实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

四、你州要督导都兰县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都兰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批准文件或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上传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五、具体事宜由都兰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3年12月5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