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2-04-0141 | 主题分类: | 耕地占补平衡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3-06-19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函〔2023〕141号 | 生效日期: | 2023-06-19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海西州耕地占补平衡有关事项提醒的函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海西州耕地占补平衡有关事项提醒的函
青自然资函〔2023〕141号
海西州人民政府:
2019年国家储备补充耕地核查发现,海西州辖区34个补充耕地项目存在撂荒、种植枸杞等经济作物被国家核减占补平衡指标约7.05万亩(已被交易),其中涉及枸杞种植面积约5.26万亩。按照国家要求,因你州相关市县向我厅函报不做整改或未在国家规定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导致被国家核减的耕地占补指标无法归还使用,在造成全省诸多建设项目无法完成用地报批手续办理的同时,也使你州辖区部分市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出现倒挂情形。
根据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对辖区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出现倒挂的将实行一票否决。请你州高度重视,督促指导本辖区各地政府加快推进已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的入库备案工作,确保在年内补足指标库倒挂指标,避免在对你州开展的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时造成重大影响。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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