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3-01-0080 | 主题分类: | 城镇建设用地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6-25 |
发文字号: | 青政土函〔2023〕80号 | 生效日期: | 2023-06-25 |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民和县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民和县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23〕80号
海东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民和县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东政征〔2023〕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民和县巴州镇巴二村的1.0684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提供给民和县人民政府,作为民和县2022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督导民和县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三、具体事宜由民和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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