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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00133/2022-03-0381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文机关: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22-12-02
发文字号: 青自然资〔2022〕381号 生效日期: 2022-12-02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09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青自然资〔2022〕381号

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全局进行谋划,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不断夯实法治基础、提升法治能力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审示:

一、提高政治站位,依法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一)高位推动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统领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厅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通过党组会议、厅务会议等形式,研究推进法治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等重大法治建设工作。

(二)全面运用法治保障,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继续依法做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全面真实准确掌握了全省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稳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落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全力推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合理划定三区三线,成果已通过国家审核。重点加强要素保障和初级产品供给,进一步提升土地、矿产审批效率,建立重大项目用地专班服务机制,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行动,助力我省优势矿产资源开发。

(三)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促进全面依法履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要求,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合法性审核,强化法律顾问保障。开展执法领域执法不公、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修改《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土地类)》,印发《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处罚事项权限和程序。提高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效能,印发《违法举报处理实施细则(内部试行)》《违法案件内部会审工作制度》。印发《执法查处案卷评查实施细则(试行)》,定期开展基层执法案卷评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工作的通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二、坚持统筹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各项要求

(一)完善法规制度体系,规范管理政策措施。一是加强立法,提升政策措施针对性、科学性。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完成了《青海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黄河保护法(草案)》等60多部法律法规起草、修改征求意见工作。按时完成第五次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共清理文件68份,废止文件12份。二是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定程序,完善征求意见、广泛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严格遵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规定和“三统一”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重新公布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执行已取消审批事项,公开权责清单,坚持权由法定,清单之外无权力。二是规范管理现有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方便群众办事。推动不动产登记等重点事“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不动产登记多宗联办时,只收取一次登记费用,对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用。

(三)全面提供法治保障,广泛开展法宣教育。一是根据我省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工作方案》,健全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管,提升执法成效和满意度,积极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化进程,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成效,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全面加强组织实施和保障机制。三是制定《2022年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在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巩固的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内容和平台,深入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利用法宣在线平台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中国水周”、“总体国家安全观”“民法典宣传”“湿地保护法”等普法答题活动共计20次,组织做好日常学法和普法考试活动。强化以案释法和案例宣传。持续在厅系统相关工作中整理征集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创建的典型案例,加强宣传形成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以案释法”的影响力,截至目前,已向省司法厅报送典型案例2例。四是畅通监督渠道,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印发《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拓宽沟通渠道,强化权力制约,接受内外部监督。五是统筹做好党内法规工作。规范管理厅党组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前置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定期清理和异议处理工作机制,开展厅党组规范性文件第一次清理工作,公布有效文件目录。认真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多元化解行政争议,努力提高工作满意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通过复议纠正下级机关不当行政行为2起,积极办理复议答复,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二是完善行政应诉机制,进一步规范应诉流程,落实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制度,今年处理行政应诉事项5起,促进矿业权退出等重大事项依法依规解决。三是加强信访工作,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落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年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8起,办结率92%,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厅主要领导接访和批阅信访件12件,使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不懈努力与持续推进,我厅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随着《矿产资源法》《自然保护地法》等自然资源管理上位法紧密修改出台,我省自然资源领域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处于全面修改、深度清理的阶段,工作量大、任务重,构建统一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还需持续用力。在上位法调整完善期间,一些政策措施的衔接还需明确相关要求。二是基层法治建设还比较薄弱,基层工作人员变动大,人员不足,推动系统法治建设向纵深延伸拓展难度较大,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仍有一定不足。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厅党组重要工作开展实施。一是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上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在全体工作人员中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干事创业、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依法治理能力建设,如期实现法治建设目标。一是构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及时提请出台修改自然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做好《青海省土地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做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打包清理工作,及时制定指导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提高政策措施质量。二是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公开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裁量权基准,重点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征收事项。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加强合法性审核,加强法律顾问作用。规范执法主体和行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秩序。三是培育高效的法治实施机制,以“两个统一行使”为基础,全面履行自然资源所有者和管理者职责,切实推动职能转变,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土地审批制度改革、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效率提升等重点事项,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对自然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强自然资源市场建设。四是健全良好的法治保障机制。完善宪法法律学习制度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遵法守法制度,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健全常态化的法治培训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多元、快速化解机制,为自然资源管理事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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