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2-04-0242 | 主题分类: | 建议答复的函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2-08-26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函〔2022〕242号 | 生效日期: | 2022-08-26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号建议答复的函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5号建议答复的函
青自然资函〔2022〕242号
赞周桑丁、尼玛江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称多县水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与玉树州自然资源局及称多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电话沟通了解,称多县水库项目未明确用地具体位置、未正式向称多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用地、未取得项目立项批复,现根据该项目情况,结合我厅职责,提出如下用地保障措施:
一、规划保障
目前,我厅正在持续优化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划定“三区三线”,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构建“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通过“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将各类专项规划和规划建设项目按照立项级别纳入到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并将其矢量数据纳入到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协调各类专项规划和规划项目之间的空间矛盾冲突,保障项目用地空间。
建议称多县加强与玉树州人民政府以及各级发改、水利、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的衔接,扎实开展称多县水库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并将项目纳入当地“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同级国土空间规划,同时将项目矢量数据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保障称多县水库建设用地需求。
二、保障用地计划指标
按照“计划指标跟随项目走、分类保障项目用地”的原则,对纳入国家和省级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及民生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给予保障。
三是加强沟通,提供更加精准的用地保障服务
一是我厅将积极指导称多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该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工作;二是待项目立项后,及时与项目业主单位沟通协调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建设项目落地。同时,我厅也将提前介入到项目前期,梳理存在的用地问题,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三是针对项目用地中涉及自然资源部门的事项,及时召开项目用地对接会、专题会,研究项目用地审查报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用地。四是请项目业主单位积极开展项目选址、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等相关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厅或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解决相关问题。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系和支持!
2022年8月26日
(联系人:曹莉娟 联系电话:0971-624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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