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0-04-0233 | 主题分类: | 物流快递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0-08-14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函〔2020〕233号 | 生效日期: | 2020-08-14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297号提案答复的函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297号提案答复的函
青自然资函〔2020〕233号
王文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快递从业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我厅历来重视物流快递行业发展相关工作。目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兴消费方式的兴起,快递行业已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善快递从业人员工作状况,优化好物流渠道意义重大。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下发了《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全面开展了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各市(州)、县(市、行委)启动了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综合考虑地域区位、功能定位、发展水平等因素,与快递行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有效衔接,积极助力全省物流快递行业的发展。同时,将指导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考虑包括快递在内的物流集散地的空间用地布局,在详细规划中科学合理设置城市物流集散地、快递网点、社区快递综合服务场所,在用地保障方面优化物流快递行业各类用地报批流程,高效完成相关手续审批。此外,我厅将配合相关部门在交通设施专项规划中统筹考虑划定相应快递车辆停靠区域等公共配套设施,并配合做好快递从业人员在住房保障、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快递从业人员的社会认同感和城市融入感。
感谢您对全省物流快递行业工作的关注。
2020年8月14日
(联系人:周宏伟,联系电话:0971-6253407,613996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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