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2-04-0105 | 主题分类: | 2022年一季度重大项目用地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2-04-01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函〔2022〕105号 | 生效日期: | 2022-04-01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积极完善2022年一季度重大项目用地手续的提醒函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积极完善2022年一季度重大项目用地手续的提醒函
青自然资函〔2022〕105号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重大部署要求,我厅对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一季度开复工重大项目指导计划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4号)中246个重点项目用地情况进行了梳理核实。初步认定,你厅2022年实施的重大项目涉及新增占用耕地问题,为发挥土地要素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将你公司重大项目用地情况函告如下。
一、请你公司进一步梳理2022年已经动工建设或即将开工的重点项目新增占用耕地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对已动工建设的未批先建项目要加快用地报批,限时完善用地手续;对已选址未开工的重点项目,要最大限度确保在项目用地报批手续完善前不动工建设;对尚未确定选址的重点项目,要压实责任,确保项目选址符合规划,尽量使用存量或闲置建设用地,最大限度的不占或少占耕地。
二、请你公司梳理排查往年及新建未批先建项目,逐项制定报批措施,最大限度加快用地报批,消除存量违法问题,遏制新增违法行为。一是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将已建、在建、拟建项目等统筹形成项目清单并确保规模及布局纳入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二是切实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主责,立足县域为主,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问题,深挖宜耕后备资源,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任务;三是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用地报批相关税费,确保用地审批各项需缴纳的税费落实到位。
三、请你公司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配合当地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对违法占地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到位。改变“重项目实施、轻用地审批”“先上车、后买票”“先违法、后整改”等用地观念,树立依法用地意识。
请你公司于5月31日前将重点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及违法用地查处情况函告我厅。
联系人及电话: 李春艳 0971-5124654(兼传真)
附件:2022年一季度未取得用地批复开复工重大项目清单(自行下载,邮箱:zfjdjzfys@163.com 密码:123456abc)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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