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5-09-0002 | 主题分类: | 许可证拟予以注销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5-02-17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公告〔2025〕2号 | 生效日期: | 2025-02-17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6个勘查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的公示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6个勘查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的公示
青自然资公告〔2025〕2号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青海省同德县托头地区金锑钨矿详查等6个探矿权在有效期届满前,探矿权人未按规定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勘查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7日至3月29日(3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025年2月17日
(联系电话:09716114418;邮箱:qhskq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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