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0-05-0003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职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0-01-10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党〔2020〕3号 | 生效日期: | 2020-01-10 |
中共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王淑丽和张永俊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王淑丽和张永俊同志任职的通知
青自然资党〔2020〕3号
省地勘局党委,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第20批来青博士服务团成员和第19批延挂成员职务安排意见的函》(青组函〔2019〕30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
王淑丽同志任青海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质科技处副处长,兼青海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副院长(挂职);
张永俊同志任青海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挂职)。
以上2名同志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行解除,不再另行发文。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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