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2-02-0019 | 主题分类: | 第四季度信息采用情况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办〔2022〕19号 | 生效日期: | 2022-03-07 |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
青自然资办〔2022〕19号
各市(州)、县(市、区、行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事业局,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21年第四季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事业局,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共报送政务信息325条。厅办公室共采用各类政务信息71条,上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各44条,其中省政府办公厅采用16条,省委办公厅采用18条。
第四季度未报送信息的单位和部门:城东区、湟源县、乐都区、平安区、循化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茫崖市、共和县、同德县、贵南县、兴海县、海北州、刚察县、玉树市、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玛沁县、甘德县、达日县、久治县、斑玛县、玛多县、尖扎县、泽库县、河南县自然资源局,厅科技发展合作处、直属机关党委(纪委)、财务与资金运用处、离退休干部处,省自然资源工会。
从第四季度信息报送情况来看,各单位、各部门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升,报送政务信息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但与领导工作要求及服务决策作用发挥相比还有差距,政务信息质量低、时效差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一是厅机关各部门报送政务信息不主动,厅机关各部门制定出台的最新政策及重点工作推进事项是省委、省政府采用信息的主要来源,但从信息报送整体情况来看,除厅办公室定期约稿外,各部门主动报送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对信息工作重要性认识严重不足。二是各事业局、直属单位报送的信息内容大多是动态性的,日常性工作信息较多,反映单位特色性信息较少,缺乏经验举措类和对工作有指导意义的调研信息。三是各市(州)、县(市、区、行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缺少重点工作推进信息,没有将本地区亮点特色、如何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不同特点、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反映出来。
2022年,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及时反映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矿业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测绘地理信息、执法检察、移民安置等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突出问题和典型经验,特别是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好的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工作建议。同时,各单位要督促信息工作人员及时编报政务信息,切实提高信息质量和工作实效。
附件:1.2021年第四季度市(州)、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2.2021年第四季度各事业局和厅直属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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