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3-02-0095 | 主题分类: | 帮扶工作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3-08-30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办〔2023〕95号 | 生效日期: | 2023-08-30 |
关于进一步做好厅系统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厅系统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
青自然资办〔2023〕95号
各事业局、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厅系统消费帮扶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消费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
消费帮扶是全社会通过消费来自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城乡共同富裕、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区域协调进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各单位(部门)、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厅党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消费帮扶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单位食堂、工会组织等优势,将落实职工福利待遇和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结合起来,组织动员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或协调联系经销商积极购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和土特产,大力拓宽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帮助脱贫村、脱贫户稳定增加村集体经济及家庭收入。
二、依托“832平台”扎实开展消费帮扶工作
一是科学填报预留份额。厅系统设立食堂或有独立工会经费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省供销联社等部门相关文件要求,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预留金额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预留金额。(一)食堂预留份额填报。自有食堂每年按照规定比例预留份额;外包食堂要与食堂承包方在外包合同中明确约定预留比例和具体采购执行主体,确保落实政策要求,并在“832平台”开通交易账号;共用食堂需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情况;无食堂单位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对食堂部分预留份额不作要求。(二)工会预留份额填报。厅系统各级工会从2024年起开始填报预留份额。有独立工会经费的预算单位,应明确通过“832平台”采购金额不低于工会年度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15%;无独立工会经费的预算单位,应在系统中注明“无独立工会经费”,对工会部分预留份额不作要求。鼓励工会或单位干部职工通过“832平台”“832优选”品牌专区和“工会一站通”服务专区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总额。
二是积极协助帮扶村供应商入驻平台。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作用,驻村工作队要切实加强同当地政府、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等部门沟通衔接,积极帮助厅系统各帮扶村农副产品供应商入驻“832平台”,依托“832平台”实现厅系统帮扶村农副产品“一站式”购物。
三是加强消费帮扶农副产品管理。驻村工作队要会同当地政府切实加强消费帮扶农副产品产、销、存管理,协助开展商品组织、仓储物流等工作,切实做好货源组织、把好产品质量关、价格关,提升生鲜供应能力,为各级采购主体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三、多措并举推进消费帮扶农副产品采购
一是狠抓政策落实。厅系统各单位、各级工会组织要严格按照平台预留份额,通过消费帮扶“新春行动”、食堂采购、发放工会福利、节日慰问、生日慰问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采购,鼓励在既定份额基础上采购更多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厅系统各级工会组织要在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在工会各类活动中提升帮扶产品采购份额,按职工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标准,优先通过平台线上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通过平台微信小程序绑定所属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各单位(部门)可结合年度结对帮扶工作计划,开展线下采购,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金额。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部门)要积极举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推介会,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厅系统各帮扶村驻村工作队要积极指导农副产品供应商做好产品开发、信息更新,及时发布产品采购信息,充分利用网上商城、展销会、订货会、直播平台、自媒体等媒介,开展线上线下帮扶专场采购、消费帮扶营销大赛、劳模直播带货等宣传推介活动,提升农副产品知名度。
三是做好社会帮销。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线下促售、线上推销、产销对接、社会帮销”的思路,将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作为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积极动员单位干部职工、身边亲朋好友,开展“打通一批定向供货渠道、争取一批单位采购订单、发展一批代工代销主体、展销一批爱心代言产品、搭建一批网络带货平台、评选一批消费帮扶之星”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活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动乡村振兴。
四、加强消费帮扶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一是建立消费帮扶农副产品名录。各单位(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消费帮扶工作,加强消费帮扶数据统计报送,积极指导派出驻村工作队对各帮扶村农副产品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农副产品品种、规格、价格、供货量、库存、上市周期、供货渠道、“832平台”入驻等情况,建立消费帮扶农副产品名录(见附表1),于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附表1电子版连同消费帮扶工作(半年、年度)总结一并报厅乡村振兴办。厅乡村振兴办定期发布《厅系统帮扶村农副产品名录》,并动态更新调整。
二是精准统计消费帮扶金额。各事业局、直属各单位统一汇总下属单位(含食堂、工会、干部职工个人)消费帮扶线上、线下采购金额(见附表2),大通县将军沟村驻村工作队负责统计厅机关各部门消费帮扶金额,将附表2电子版报厅财务与资金运用处,由财务与资金运用处统一汇总后报厅乡村振兴办。
联系人:厅乡村振兴办 常 恩 6161521
厅财务与资金运用处 赵国廷 6163931
电子邮箱:zrzytcwc1108@163.com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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