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2-03-0182 | 主题分类: | 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2023〕182号 | 生效日期: | 2023-05-26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乐都区杨家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踏勘意见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乐都区杨家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踏勘意见
青自然资〔2023〕182号
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我省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你区向省厅报送了《关于对杨家水厂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现场踏勘的函》,并提交了《海东市乐都区杨家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涉及乐都区土地用途调整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2023年5月6日我厅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目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以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进行了实地踏勘,形成如下意见: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已列入《青海省海东市核心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属于基础民生类项目。项目的建设将缓解乐都城区用水压力,补齐供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对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乐都区属于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该项目符合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的范畴。
二、项目用地选址情况
项目用地涉及海东市乐都区。
三、项目拟用地和拟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情况
(一)拟用地情况。项目拟用地总面积4.5033公顷,均为耕地。占用的耕地中含永久基本农田2.4387公顷(均为水浇地),占拟占用耕地面积的54.15%,平均质量等别12等。
(二)拟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情况。项目拟补划永久基本农田2.5124公顷(其中雨润镇0.9366公顷、高店镇1.5758公顷)、均为水浇地,平均质量等别12等。
四、现场踏勘情况
项目选址对地质灾害、地貌条件、水源高程和距离、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进行了综合考虑,提出了比选方案,但选址依然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质量较好。考虑到当前耕地保护的重要性,且乐都区占补平衡指标困难的实际和项目区周边地形条件因素,建议该项目用地选址进一步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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