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00133/2024-03-0379 | 主题分类: | 矿产品销售 |
发文机关: |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 2024-12-31 |
发文字号: | 青自然资〔2024〕379号 | 生效日期: | 2024-12-31 |
关于确定青海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的通知
关于确定青海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的通知
青自然资〔2024〕379号
各市(自治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和《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73号)要求,现将青海省矿产品销售收入转换系数和地热、矿泉水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印发你们,用于计算矿产品销售收入和矿业权出让收益。
附件: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