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隆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柴旦行委绿草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8个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及《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96号)等有关规定,《青海隆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柴旦行委绿草沟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兴必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都兰县拉克贡玛铅锌银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都兰县多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石崖东区铁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青海大沃矿业有限公司茫崖市油泉子钾矿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青海昆源矿业有限公司高泉昆源煤矿(年产90万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都兰天源矿业有限公司都兰县加羊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都兰天弘矿业有限公司都兰县哈茨谱山北Ⅱ、Ⅲ矿带铅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青海西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都兰县白石崖铁矿区外围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等8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经公示且无异议,现予公告。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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