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解决盐湖集团实际建成产能500万吨/年与采矿许可证批复生产规模不符问题 |
整改责任单位 |
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整改目标 |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制定完善盐湖资源利用保护规划,发挥规划管控作用,保障盐湖资源可持续发展,规范盐湖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同开展柴达木盆地盐湖开发利用情况核查,评价资源与产能的匹配性,合理核定盐湖企业产能,解决盐湖集团实际建成产能与采矿许可证批复生产规模不符问题。2023年11月30日,自然资源部完成察尔汗别勒滩矿区钾盐采矿权变更登记,盐湖集团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已调整为500万吨/年,解决了实际建成产能与采矿许可证证载生产规模不符问题。 |
整改时间 |
2020年8月至2023年11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社会监督联系人:元旦尖措 0971-6136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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