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公开(2020-5) 青采矿评公开2020第5号
青海省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公开(2020-5)青采矿评公开2020第5号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和《矿业权出让收益评应用指南(试行)》(中国矿评协2017年第3号公告), 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交的《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柴旦行委鱼卡二井田(部分未有偿处置煤炭资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广实评报字〔2020〕第2041号)已在我厅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10日),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现将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柴旦行委鱼卡二井田(部分未有偿处置煤炭资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附件:《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柴旦行委鱼卡二井田(部分未有偿处置煤炭资源)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表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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