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海省土地规划资质年审和报备 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理事单位、各相关土地规划资质单位:
为加强土地规划机构管理,严格规范土地规划编制、评估、咨询等行为,提高土地规划工作水平,根据《青海省土地规划机构评选推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青海省土地学会将对规划资质单位进行年审和报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已取得青海省土地学会颁发的乙级、丙级资质的单位。
二、审查内容:各单位取得规划资质后自身建设情况,承担各类土地规划编制及土地管理相关技术服务项目的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及社会反响。
三、提交材料:按照年审内容要求,需提供如下主要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近两年来的工作业绩。报送单位相关人员材料、成果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填写单位基本信息;
2、土地规划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近两年来取得的业绩,并附被服务对象(甲方)的证明材料,包括规划成果,项目委托书、合同,专家论证意见,部门验收意见,获奖证书和有关学 术成果等。
四、新申报对象:新申报单位,按照《办法》第十条规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请资格等级从丙级开始。
五、备案对象:已取得中国土地学会颁发的甲级资质的单位,需从事我省土地规划编制、评估、咨询等相关业务的,必须向青海省土地学会备案登记,经核准后,方可从事土地规划编制等相关业务。
六、时间安排:青海省土地学会自2018年3月4日起开始受理各相关单位的报送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4日。学会收到各相关单位提交的材料后,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资格审查。
七、经审查,各单位具备与原取得资质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社会反响良好,则给予核准;逾期不报或不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社会反响较差的,则给予降级或取消相应规划资格证书。年审和报备通过的单位,颁发新的资质证书,并定期组织技术培训。
八、其他事项:学会将组织专家依据《办法》进行审核,通过的单位将纳入到《2018年度青海省土地规划乙级、丙级机构推荐名录》和《2018年度青海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备案名录》,并在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网站进行公示。
联 系 人:李云 冶琴
联系电话:0971—6119325 0971—6155392(传真)
通讯地址:西宁市胜利路22号地矿花园C座0315室
青海省土地学会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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