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大督查用地计划指标 拟奖励地区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务院大督查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名单的函》(国土资厅函〔2018〕151号)要求,经省厅研究,拟推荐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为国务院大督查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地区,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省国土资源厅规划科技处反馈。
联系人:闫巍
联系电话:0971-6115759
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2月27日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务院大督查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名单的函》(国土资厅函〔2018〕151号)要求,经省厅研究,拟推荐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为国务院大督查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地区,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省国土资源厅规划科技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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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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