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2021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情况的函
青自然资函〔2022〕1号
省委办公厅:
按照《关于请提供2021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及2022年工作建议的通知》(青办函〔2021〕108号)要求,我厅认真总结了2021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函报如下:
一、坚定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一)加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厅党组始终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党史学习教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开展学习宣传,切实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人心。一是与党史学习教育深度结合。在《关于在厅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将“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了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再学习、再研讨。二是与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视察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做好“五个结合”,聚焦“八个围绕”,进一步推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三是与庆祝建党百年重大活动有机结合。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实况直播,聆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引导厅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邀请省委党校朱文伟、吴玉敏教授作了《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启中华民族新的伟大征程》等主题宣讲报告,邀请青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方立江院长作了《从学习党史中汲取奋勇向前的力量》主题宣讲报告,在系统内掀起学习宣传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热潮。
(二)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厅党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厅党组和班子成员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坚持和落实职责范围内执规责任。一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力度。2021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内法规15篇,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为载体,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推动厅系统广大党员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常态化,进一步加强对党内法规的理解和掌握,提高贯彻执行能力。二是全面加强厅系统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要点和省直机关工委会议精神,提出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意见,分析研判了机关党建工作形势,审议印发2021年度党的工作要点、纪检工作要点和精神文明要点,对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修订《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印发《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工作方案》《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若干措施〉工作要点》,对新形势下党的政治建设各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不断推进机关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三是着力夯实基层组织建设。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召开厅直属机关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厅直属机关第一届党委委员9名、厅直属机关纪委委员7名。组织召开厅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大会,厅直属35个党组织书记参加述职,13名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现场述职,厅党组书记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点评。做好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厅机关党委委员全覆盖指导。
二、扛起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一)规范厅党组决策部署。一是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了《厅党组工作规则》和《厅工作规则》,严格遵守厅党组会和厅务会议事规则,加强上会议题管理,实行前置审签和征求意见制度。重大决策严格遵守广泛征求意见、前期调研、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提高决策科学性和可行性。二是加强报请发文前置审查。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文件制定工作规定>的通知》,严格执行“上位党内法规制度明确要求配套的,应当及时制发,没有明确要求的,一般不再制发”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厅报请省委省政府的发文,报请发文一律由党组会或厅务会研究,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二)加强厅党组制发文件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新增文件。印发《关于加强党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党〔2021〕57号),建立前置审核制度,成立前置审核专班,由熟悉党建、组织管理、纪检监察、法律法规人员组成,细化了审核材料清单、审核程序和审核时间,建立归口报备制度,规范报备程序和报备内容。2021年,报备党组发文9份。二是开展存量文件专项清理。印发《关于开展党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党〔2021〕58号),明确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和清理职责。收集、整理了2000年以来,原省国土资源厅党委(党组)、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印发的全部文件(非涉密),根据党的规范性文件认定标准,形成了《厅党组现行有效的部分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初步提出清理意见,拟在近期提交厅党组会审议。
三、存在的问题和2022年工作建议
2021年,厅党组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推动党内法规深入实施,全面提升法规制度建设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虽然开展了大量的集中学习活动,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学习的内容也不够全面,学习效果转化为工作成效还有欠缺。二是党内法规执行还有短板弱项,厅党组全面加强厅系统党的建设,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监督保障方面取得一定进步,但在推动职能转变、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管理上还有一些短板,也外化体现到了具体行政管理工作中。
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持续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拥护者和践行者,坚决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好“两个统一行使”职责,加强党内法规执行和贯彻,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加强本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022年1月4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