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干流二期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等要求,现对黄河干流二期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公开。
建设项目名称:黄河干流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青海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代码:2310-000000-04-01-100576
建设项目依据:《青海省防洪规划》《青海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建设项目拟选位置: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贵德县、玛沁县、久治县、甘德县、达日县、尖扎县、河南县
拟用地面积:项目拟用地总面积41.5153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4.9269公顷(耕地1.5112公顷),建设用地2.1239公顷,未利用地14.4645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最终申报农用地转用面积为准)
终审:谢宁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