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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格尔木市青海矿业60万吨/年烯烃项目用地的批复

来源: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20-02-0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格尔木市青海矿业60万吨/年烯烃项目用地的批复

青政土函〔2019〕68号

海西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青海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万吨/年烯烃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西政〔2019〕4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州呈报的“一书四方案”,将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的251.2508公顷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应后,作为格尔木市青海矿业60万吨/年烯烃项目用地。

      二、你州要督促格尔木市人民政府按程序依法依规供地。   

      三、具体事宜由格尔木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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