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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十四五”青海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调查监测处 发布时间:2022-07-19 16:55:54 浏览次数: 【字体:

青自然资〔2022〕232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总工会,厅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开展“十四五”全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根据中国能源化学地质工会全国委员会、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自然资源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十四五”全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的通知》(自然资职鉴〔2022〕5号)精神,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和青海省总工会决定联合开展“十四五”青海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标

竞赛以“摸清自然资源家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支撑自然资源管理”为主题,旨在通过竞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促进解决一批技术上的重点难点问题,培养一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形成一批技术与生产相结合的应用成果,并促进行业单位安全生产、创新创效、改革发展等。

二、参赛对象

承担省、州(市)、县(市、区、行委)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三、报名时间

竞赛报名截至时间为8月15日。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青海省总工会联合成立“十四五”青海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委员会(附件1),负责对竞赛工作组织领导,对竞赛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年度竞赛总结、表彰等。本次竞赛由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主办,青海省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承办,青海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协办,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调查监测处。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工会联合办赛,积极组织承担过本辖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基层单位参与竞赛,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向省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竞赛总结、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材料。

五、竞赛内容

各级竞赛委员会和参赛单位要紧紧围绕竞赛主题,深入调查监测一线、结合日常开展的国土变更调查、地表基质调查、林草水湿专项调查、自然资源监测、自然资源监测快速反应、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综合统计分析评价等,开展“五比五赛”活动,择优推荐上报,推荐既要做到体现区域特点,又能突出行业特色特点。具体参照《“十四五”青海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实施方案》(附件2)。

六、竞赛形式

竞赛由理论基础知识和实际业务操作两部分组成,原则上按照40%和60%的比例计算。

理论基础知识重点考察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规程、安全生产、保密等内容。按照“五比五赛”活动要求,由省竞赛委员会组织专家编制竞赛试题库,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知识竞赛。

实际业务操作重点考察国土变更调查、自然资源监测等调查监测工作中的内业地类判读、数据整理、外业设备仪器操作、地类举证等。

七、竞赛实施

竞赛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职工,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逐级申报、严格条件、群众监督的程序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省竞赛委员会按照劳动竞赛集体与个人考评细则,开展省级评选。选拔分为以下二个层次。

(一)单位推荐

各参赛单位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拟推荐先进集体及个人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向省竞赛委员会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参赛单位可向省竞赛委员会择优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名额,并于8月15日前向省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表(附件4、附件5)及相关材料。

(二)省级审核

按照全面客观、公平公正、注重实效、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由省竞赛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劳动竞赛集体和个人选拔条件(附件3)开展评选和初审通过后,报请省竞赛委员会审核,确定申报青海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对象、向全国竞赛委员会进行推荐的对象,并进行总结和表彰。

八、奖项设置

(一)获得团体赛前6名的单位,授予竞赛奖牌,给予适当奖励。

(二)个人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给予适当奖励。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总工会和参赛单位要把劳动竞赛视为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及时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竞赛方案,积极动员业务精通、质量上乘、作风过硬的骨干队伍和个人参加竞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热烈竞赛氛围。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总工会和参赛单位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的优势作用,积极搭建平台、创新载体;要注重先进典型的培养、塑造和宣传工作,着力打造一批贡献突出、作风优良、具有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和群体;要发挥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资源优势,宣传典型,努力扩大竞赛影响力。

(三)严格选拔,择优推荐。各部门和单位在推荐先进集体及个人时,要按照竞赛选拔程序和考评细则要求,严格把关、逐级上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材料要在所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在事迹、作风经得起检验的情况下,择优向省竞赛委员会推荐。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四)注重协调,及时沟通。各市(州)竞赛领导机构要设专人负责竞赛推进及沟通协调工作,加强调研和指导,及时向省赛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信息、竞赛总结等材料。竞赛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与省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调查监测处

马燕萍,0971-6254217、155******3029

2.青海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王晓娟,0971-8205917、137******5803

3.青海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马进全,135******5118

附件:1.“十四五”青海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委员会

2.“十四五”青海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3.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十四五”全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选拔条件

4.“十四五”青海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团体推荐表

5.“十四五”青海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个人推荐表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青海省总工会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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