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推进2021年度青海省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青自然资〔2021〕400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2021年度全国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1号)要求,为进一步健全2021年度青海省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完成2021年度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青海省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会商协调机制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汝坤、李晓南
副组长:罗保卫、王恩光
执行副组长:卢晓平、田剑
成 员: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省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处、草原管理处、湿地管理处相关人员
(二)工作专班
主 任:卢晓平、田剑
副主任:吴小忠、张洪明、马建海、高玉峰
成 员: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省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处、草原管理处、湿地管理处相关人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做到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落实、经费到位,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提高思想认识,充分把握总体要求
森林资源调查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是重大基础性工程,各市(州)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要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唯一底图,统一技术体系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确保年度调查成果权威性、真实性、一致性和完备性,形成一套调查监测成果。
三、坚持统筹推进,严格落实任务分工
各级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要统筹推进2021年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做好衔接和统一,不开展重复性工作。林草系统按计划完成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既定的样地监测任务;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年底前完成布设的国家级森林样地外业调查工作和草原资源调查工作。由省级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国家审核通过后的调查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并由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负责纳入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
工作专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自然资源厅 马燕萍 0971-6254217 邮箱:zrzytdcjcc@163.com
省林草局 沙慧君 0971-6365020 邮箱:ziyuanchu@sina.com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6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