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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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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成效显著

来源:生态修复处 发布时间:2022-04-11 10:06:03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矿产资源丰富,开发利用历史悠久。矿业开发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遗留下众多废弃矿山,矿区内地形地貌破坏、土地损毁、地质灾害隐患等环境问题突出。据2017年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统计,全省共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668处,占用或破坏土地面积达2.23万公顷,但对高原脆弱且破坏后难以恢复的矿区生态环境影响严重。

我省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始于2003年,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全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03年至2016年,原省国土资源厅积极争取财政资金13.52亿元(包含省财政资金1.9亿元),先后组织安排86个项目,对历史遗留砂金、煤矿等废弃矿山开展了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治理面积达1.46万公顷。为进一步做好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017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通过组织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祁连山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等,多方筹措资金,全力开展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尤其是2020年至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积极争取国家资金4.19亿元,对各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给予了资金支持。

截至目前,现已查明的668处历史遗留矿山中542处矿山已得到恢复治理,治理面积达1.87万公顷,剩余126处(0.36万公顷)正在开展环境恢复治理,到2022年底治理工作将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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