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预配置公告
青经营指标配置2023-002号
2021年1月21日由青海省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有偿配置平台预配置民和县人民政府0.1751公顷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并予以公示。
现因民和县规划建设项目发生变化,该指标无法正常使用,经民和县人民政府与指标来源方尖扎县人民政府共同协商,民和县人民政府于2023年11月1日向平台提交了《关于取消预购经营性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的函》(民政函﹝2023﹞92号),申请将0.1751公顷指标退回平台。
2023年11月20日,尖扎县人民政府向平台提交了《关于收回尖扎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周转指标的函》(尖政函﹝2023﹞201号),申请将0.1751公顷节余周转指标全部收回用于本县项目建设。
经审核,同意民和县人民政府申请退回事项,并将0.1751公顷指标交由尖扎县人民政府在本县域内使用,现予以公告。
青海省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有偿配置平台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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