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青自然资〔2021〕284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事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因工作调整和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杨站君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
陈鸿林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李世金 省地质调查局局长
孟广培 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 矿业权管理处处长
委 员:
白万军 政策法规处处长
刘德良 地质勘查管理处处长
李艳琴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处长
马有俊 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主任
薄海汀 科技发展合作处四级调研员
李新青 省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
李来章 省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执法监督局局长李新青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李来章任办公室副主任。
2021年9月14日
(联系人:郭秋宁,电话:0971-637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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