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县桦林乡和东峡镇2乡镇胜利村等4村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论证意见的通知
青自然资办〔2023〕23号
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西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大通县桦林乡和东峡镇2乡镇胜利村等4村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审查意见的报告》(宁资源规划﹝2022﹞330号),厅省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中心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大通县桦林乡和东峡镇2乡镇胜利村等4村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咨询论证,形成最终咨询论证意见。现将咨询论证的意见发给你们,请参照,并按程序做好项目立项工作。
附件:《大通县桦林乡和东峡镇2乡镇胜利村等4村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论证意见的函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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