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海晏县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青自然资函〔2022〕156号
海晏县人民政府:
《关于呈送海晏县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的函》(晏政函〔2022〕25号)收悉。经我厅组织专家审查,该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2021〕166号)要求,同意该方案,请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公开发布并组织实施。
附件:《海晏县2022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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