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
关于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
青自然资办〔2020〕69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全面完成原国土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十二五”以来由原国土部门组织实施的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有关要求
(一)建设项目施工中存在规划设计变更的,由各市、州自行组织专家对变更内容进行论证审查,并下达批复意见。
(二)对建设项目存在节余资金的,项目竣工验收后按资金下达原渠道返还。
(三)建设项目经市州验收合格后,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务必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系统内进行入库备案。
(四)各市、州2020年底前必须完成本辖区所有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及上图入库工作。该项工作将纳入年度市、州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对各市、州年底前无法完成的,该项工作将移交省政府督察室,纳入各地督办事项。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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