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格尔木市拖拉海土地开发项目(一期) 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审查意见的批复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格尔木市拖拉海土地开发项目(一期)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审查意见的批复
青自然资〔2020〕9号
海西州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格尔木市拖拉海土地开发项目(一期)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西自然资〔2019〕180号)收悉。在你局对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和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的基础上,我厅本着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及处室对《格尔木市拖拉海土地开发项目(一期)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进行了审查,形成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请做好项目验收的相关工作。
附件:格尔木市拖拉海土地开发项目(一期)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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