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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调整钾盐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征标准

发布时间:2014-05-09 11:07:13 浏览次数: 【字体:

  省国土资源厅调整钾盐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征标准。为进一步做好钾盐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管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结合我省钾盐矿产生产实际,4月14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规范钾盐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上调钾盐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征标准。新计征标准的实施,将使补偿费征收额提高20%,预计全省每年征收钾盐矿产资源补偿费1亿元。科学计算、规范征收有利于引导和激励矿山企业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推动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维护国家及矿山企业的合法权益。(厅矿产开管理发处 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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